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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社会服务承诺
 
  一、承诺内容及标准

   
1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,急诊、首诊负责制。门诊消除病人就诊“三长一短”现象。
   2、挂牌上岗,坚守岗位,有问必答,态度和蔼,无服务忌语。
   3、开设“生命绿色通道”。接到“120”急救电话后,5分钟内出车。对紧急抢救的病人实行“三先一后”,即:先接诊、先抢救、先入院,后办手续。
   4、对入院病人实行全程优质服务。接诊后住院、出院手续,由工作人员代办或陪同办理。以各种不同形式征询患者意见,出院病人满意率不低于95%。
   5、无药品回扣现象,药房无伪劣过期药品,科室无私自卖药、私自制药、私自收费现象,大型医疗器械检查无处方提成现象。
   6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,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收费咨询服务。
   7、合理检查,合理用药,合理收费。常规检查能够确诊,不使用大型仪器检查;国产药品能够达到疗效,不使用合资或进口药品。
   8、不以患者名义开“搭车药、搭车检查、治疗单”,不接受患者及亲属的“红包”和宴请。

二、投诉与处罚

(一)投诉程序
   
1、发现卫生工作人员违反承诺,可向医院监察室投诉,医院监督部门要立即进行调查、核实,处理结果5日内答复投诉人。投诉电话:2124537 2166737 .
   
2、投诉人对第一次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,可向上一级监察部门投诉,上一级监督部门要在7日内将复查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。

(二)违诺处罚
   
1、对一般违诺,要严肃批评教育,令其停职检查,再学习承诺内容和标准,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,在停职检查和在学习期间扣发工资,当年不得参加平先,连续发生类似问题,待岗学习。
   2、对严重违反承诺,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,参照河南省卫生厅《关于对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规定》(豫监驻卫察[1993]06号)给与严厉处罚;构成医疗事故者按照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及《实施细则》处理。
   3、对投诉推诿包庇、隐瞒违诺者的科室或单位,一经查实,要严肃处理,直至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   办公室:2124537   监察室:2166737   门诊收费处:2167011   体检科:2166752  
  
急诊科:2120120   2123339

  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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